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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教2016-0057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24-11-01 15:56 浏览数:0

Overview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Sheet 1: 附件1

附件1
2016年秋季学期XX市(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信息表
教育部门(公章):            扶贫办(公章):           联系人:教育部门人员(电话号码);扶贫办人员(电话号码)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码 户籍所在地 学校性质 年级 贫困属性 备注
XX市本级 —— —— —— —— —— —— ——
学校名称 —— —— —— —— —— ——
学生姓名
XX区(市、县) —— —— —— —— —— —— ——
学校名称 —— —— —— —— —— ——
学生姓名
学校名称 —— —— —— —— —— —— ——
XX区(市、县) —— —— —— —— —— ——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注:1.“学校性质”包括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公办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四种类型;
2.“贫困属性”包括未脱贫、已脱贫两种类型;
3.“年级”填写高一、高二、高三;
4.“户籍所在地”填写到县市区;
5.“备注”中填写跨区域学生等需要说明的情况。

Sheet 2: 附件2

附件2
2016年秋季学期XX市(州)非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残疾学生信息表
教育部门(公章):           残疾人联合会(公章):       联系人:教育部门人员(电话号码);残疾人联合会人员(电话号码)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码 户籍所在地 学校性质 年级 残疾证号码 备注
XX市本级 —— —— —— —— —— —— ——
学校名称 —— —— —— —— —— ——
学生姓名
XX区(市、县) —— —— —— —— —— —— ——
学校名称 —— —— —— —— —— ——
学生姓名
学校名称 —— —— —— —— —— —— ——
XX区(市、县) —— —— —— —— —— ——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注:1.残疾学生是指持有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证的学生;
2.“学校性质”包括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公办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四种类型;
3.“年级”填写高一、高二、高三;
4.“户籍所在地”填写到县市区;
5.“备注”中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Sheet 3: 附件3

附件3
2016年秋季学期XX市(州)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信息表
教育部门(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         联系人:教育部门人员(电话号码);民政部门人员(电话号码)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码 户籍所在地 学校性质 年级 家庭低保证号码 备注
XX市本级 —— —— —— —— —— —— ——
学校名称 —— —— —— —— —— ——
学生姓名
XX区(市、县) —— —— —— —— —— —— ——
学校名称 —— —— —— —— —— ——
学生姓名
学校名称 —— —— —— —— —— —— ——
XX区(市、县) —— —— —— —— —— ——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注:1.“学校性质”包括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公办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四种类型;
2.“年级”填写高一、高二、高三;
3.“户籍所在地”填写到县市区;
4.“备注”中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Sheet 4: 附件4

附件4
2016年秋季学期XX市(州)非建档立卡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普通高中学生信息表
教育部门(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         联系人:教育部门人员(电话号码);民政部门人员(电话号码)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码 户籍所在地 学校性质 年级 特困救助人员供养证(五保供养证)号码 备注
XX市本级 —— —— —— —— —— —— ——
学校名称 —— —— —— —— —— ——
学生姓名
XX区(市、县) —— —— —— —— —— —— ——
学校名称 —— —— —— —— —— ——
学生姓名
学校名称 —— —— —— —— —— —— ——
XX区(市、县) —— —— —— —— —— ——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注:1.“学校性质”包括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公办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四种类型;
2.“年级”填写高一、高二、高三;
3.“户籍所在地”填写到县市区;
4.“备注”中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Sheet 5: 附件5

附件5:
2016年秋季学期XX市(州)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信息汇总表
教育部门(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别/合计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码 户籍所在地 学校性质 年级 享受政策原因 贫困属性 残疾证号码 家庭低保证号码 特困救助人员供养证(五保供养证)号码 备注
全市合计 人数 —— —— —— —— —— —— —— —— —— ——
XX市本级 人数 —— —— —— —— —— —— —— —— —— ——
学校名称 人数 —— —— —— —— —— —— —— —— ——
学生姓名
XX区(市、县) 人数 —— —— —— —— —— —— —— —— —— ——
学校名称 人数 —— —— —— —— —— —— —— —— ——
学生姓名
学校名称 人数 —— —— —— —— —— —— —— —— —— ——
XX区(市、县) 人数 —— —— —— —— —— —— —— —— ——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注:1.“学校性质”包括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公办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四种类型;
2.“年级”填写高一、高二、高三;
3.“户籍所在地”填写到县市区;
4.“享受政策原因”填写建档立卡、非建档立卡残疾学生、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学生等四种类型,并分别填报贫困属性、残疾人证号、家庭低保证号码或特困救助人员供养证(五保供养证)号码四栏;
5.“备注”中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6.学生信息不可重复。

Sheet 6: 附件6

附件6
2016年XX市(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情况表
教育部门(公章):                                  财政部门(公章):                                单位:人,元/(人·学期)
地区 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学生人数 财政补助标准
合计 其中: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省级示范性高中 非省级示范性高中 小计 省级示范性高中 非省级示范性高中 小计 省级示范性高中 非省级示范性高中 小计 省级示范性高中 非省级示范性高中 小计 省级示范性高中 非省级示范性高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全市合计
XX市本级
高一年级 ——
高二年级 ——
高三年级 ——
XX区(市县)
高一年级 ——
高二年级 ——
高三年级 ——
XX区(市县)
高一年级 ——
高二年级 ——
高三年级 ——
注:财政补助标准计算方法为:
1.分别统计本地区(级)省级示范性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享受政策学生人数,即本地区(级)第3列数据,与第4列数据;
2.计算本地区(级)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总额,即省级示范性高中享受政策学生人数(第3列)×1000+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享受政策学生人数(第4列)×800;
3.计算财政补助标准,即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总额/本地区享受学生人数总和。计算结果取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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